第(2/3)页 李勇那个小团队里面,有高人。 或者说,有一个智商很高,喜欢策划的人。 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他们这些人犯案才会得以脱罪。 之所以会忽略,是因为于大章从心底里就没瞧得起那个小团体。 在他眼里,一群由学生组成的所谓团体,就跟小孩子过家家一样。 说是乌合之众都抬举他们了。 这就是犯了轻敌的毛病。 “原来我和丁峰一样,都被已经发生的事情蒙蔽了双眼。”他轻轻自语了一句。 三个月,连续弄疯了九个。 从表面上看,嫌犯很厉害,而且反侦察能力极强。 实际呢,还有另一面。 关注这件事的人,会不由自主地认为那九个被害人很蠢。 “如果叶智羽在,肯定会说一句,成王败寇效应。” 于大章自嘲地笑了笑。 从古至今,世人都改不掉这个坏习惯,认为失败者就是愚蠢的、无能的。 不过现在能意识到这一点也不晚。 想到这里,于大章的双眼逐渐失去聚焦。 虽然有些事还不能确定,但不妨碍用已知的信息进行假设推理。 换位思考。 “假如我是那个策划者……” “为了区别于其他小团体,最好的办法就是增加团队凝聚力。” “团结就是力量,那个时候的学生都知道这句话。” “那么,如何有效且一劳永逸地解决凝聚力问题?” “九十年代末,受影视剧和的双重冲击,我能想到的方式是……” 杀人、栽赃陷害、团伙……结合这些人做过的事,于大章的眼中闪烁出疯狂之色。 纳投名状!! “对,就是这样!” “用投名状的方式,让参与者表明自己的决心和忠诚,同时这也是一种约束个人行为的手段。” “因为投名状不仅仅是一种契约,也是把柄。” “凡是进到这个团体的人,都要走一遍这个程序,这也就意味着,进来后就永远无法退出。” 于大章越想越顺。 那接下来的事情发展就好理解了。 这样的组团方式,注定人员不会太多。 十几个人已经是极限了。 最早的命案距今十三年,最远十六年。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