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方鹏说出了三个被害人的小名,而分局的这三起积案也正好是三个被害人。 并且时间都是在两年前。 而另一起失踪案的被害人也是个女孩儿,名字叫:舒汝佳。 正好和其中“小佳”这个小名对上号了。 可惜另一起积案是个无名尸体案,警方这边没有查到被害人的个人信息。 但有一点可能肯定,这个无名尸也是个年轻女性。 相似点太多了……于大章越想越顺。 假设这个无名尸也和方鹏有关系,那他确实不能招供。 非法囚禁的量刑也要视情节轻重。 情节较轻的,三年以下。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导致人重伤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致人死亡的,静脉注射或打靶。 如果他招供,情节肯定属于特别严重那一类,那结局就不难猜了。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于大章站起身,对着马健和刘淼说道: “你们两个去楼下等我。” 随后他来到支队长办公室。 “李队,我要去看守所见见方鹏。” 这是客气的说法,于大章其实是要去审问对方。 “不是不让你插手这件案子了么。”李钧面露不悦: “我承认你能力很强,但案子要一件一件办,贪多嚼不烂的道理都不懂吗?” 他确实是这么想的。 再加上于大章刚从S省那边回来不久,他不想让其太辛苦。 “我去见方鹏是因为他和积案有关。” 于大章解释道: “茹瑶和舒汝佳的失踪案也是发生在两年前,我怀疑很有可能是方鹏开出租车期间,将她俩掳走了。” 这两个名字李钧都知道。 毕竟积案挂在分局两年多,而且以前调查的时候,他也关注过。 “我发现你现在的想象力越来越丰富了。” 李钧怕他急于破案,导致出现错误判断,所以话语中有些担忧: “要不,你再休两天?” 能力是一方面,但年龄也在那摆着呢,李钧是真怕于大章出现什么意外。 破不了案是小事,办错案可就是大事了。 “李队你先听我说……” 于大章随即将自己分析的情况和李钧做了详细说明。 李钧听完后点头: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