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唐探秦风:“我没记错的话! 这是觅云区警方,在轿车爆炸现场,找到的物证吧!” 关宏宇:“也就是说,爆炸案和徐立婷、赵心慨的死,是同一人,或同一批人的手笔?” 毛利小五郎:“两把匕首和铜牌,特意被留在案发现场。 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 汉尼拔:“在犯罪行为心理学里,这是标记行为,或签名行为。 目的无非两方面,一内一外。 对内,满足凶手自身掌控欲,或是凶手世界观,比如特殊信仰的投射。 对外,无非是挑衅警方,或构建犯罪人设。 不管凶手留下匕首和铜牌的动机,究竟是什么,有一点是肯定的—— 这罪犯,非常的自信,甚至可以说傲慢。 他相信自己一定不会被抓!” 这一点很好理解,正常罪犯,都想在犯罪现场,尽量少的留下物证。 以免因疏忽,被警方抓到把柄。 而这次的罪犯恰恰相反。 不但特地留下物证,还同时在三个现场,留下了高度相似的物证。 简直自信到爆棚! “这么自信的罪犯,倒是少见!” 沈庭露出笑容: “那就让我看看,你是真有实力,还是虚张声势吧!” ……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