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赵大人莫非皇上私生子?-《清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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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昌的意思再直白不过。
    将估值三百万两的朝天宫以一百万两的低价内部消化掉。
    这一百万两不用赵安这个督学委员掏钱,由福昌个人解决。
    钱肯定不可能是福昌真掏个人腰包,估计他也拿不出这钱,最大的可能是福昌已经联系到了买主。
    有人早就把支票开好了。
    也就是说有人愿意出三百万两买朝天宫,甚至可能更多。
    福昌现在做的不过是把有签字出售权的赵安拉下水,要不然他这个江宁布政无法越过江苏教育界把不归他管的名校打包给卖了。
    除去给朝廷上交的一百万两,剩下的二百万两,福昌和赵安各拿一百万两。
    但这二百万两不是就这么装进二人兜中,后续两人必须各自再拿钱来孝敬各自背后的“大腿”,确保这桩江宁有史以来最大的房产交易不会成为又一桩甘肃冒赈大案。
    那案子牵连官员数十人,涉案总督一人、巡抚两人、布政三人.案涉价值一千六百多万两,乃大清开国以来第一贪污大案。
    老太爷被这案子气的差点提前驾崩。
    为免好事变坏事,所以必须要把上面打点好,如此一来真正能落进二人兜中的实惠最多五十万两。
    甚至还要少。
    因为除了上面的嘴要堵,下面的嘴也要封。
    江宁府的学官和工作人员是不是也得跟着喝点汤?
    江宁城中其他官员是不是也要意思意思,不能独乐乐,得众乐乐。
    光顾自己吃肉不给别人喝汤导致好事变坏事的例子可多了去。
    福昌的意思江宁府学那边由赵安这个督学委员去做工作,不管赵安用什么手段,都要确保府学上下对卖校一事保持沉默。
    江宁将军和江宁府、上元县、江宁县包括其他相关机构由他这个藩台大人去摆平。
    赵安没有马上给出答复,他觉得一下贪污两百万两有点过份,这数目够得上“特别巨大”了,能判死刑的。
    而且也不知福昌背后的大腿是谁,自己好不容易阴差阳错的当上四品道员,可不能因为这点小利栽了。
    不管是一百万两还是五十万两,于他眼中真就小利。
    因为,他要薅的可是老太爷的私人存钱小猪罐。
    苏州那边是巡抚福崧一人在办,并没有分钱给赵安,而且福崧主动向朝廷报告卖学校这事,显然是准备将卖校所得大头上交国库。
    不是不想贪,而是福崧另有学区房这块蛋糕,所以没必要冒那风险。
    可福昌这边并不知建设学区房的好处,也不知迁学校、医院、衙门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就单纯想贪卖学校的钱,这风险就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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