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习惯了-《我的女友带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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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文豪……
    这话从赵显文嘴里说出来我一点儿不意外,高中时候他是我们班的尖子生,与我的术业有专攻不同,赵显文是N项全能的高手,各科成绩都掉不出前三名。
    赵显文的外表斯文而又谦逊,可我知道这不过是表象而已。
    没有极强的好胜心,赵显文的成绩断然不会像妖孽似的这般优秀。
    我同样并不负文豪的称号,高中时候我各科成绩均和赵显文不在一条水平线上,唯有作文一条可与他拼个高低。
    就这唯一的强项同样也能激起赵显文的战意。
    高中我们屡屡比拼作文分数,大多时候我赢多输少,赵显文的笔法好在中规中矩,坏也坏在中规中矩,论起文章布局技巧早已精纯,只是唯独少了那一份灵动劲儿。
    我知道这是个人情感和阅读积累所致,输赢结果在棋上,决胜却早已在棋盘之外。
    “赵秘书,原来你们是同学。”
    高中时的往事如今说来依旧趣味盎然,沈桃花有些意外的看了我一眼,话却是给赵显文说的。
    “好多年啦……”
    赵显文感慨一声。
    “也对,赵秘书的同学自然非比寻常。”
    沈桃花感慨一声,话里有话,他没提我在南郊山路上用摄心术的事儿,可话里却是这意思。
    “你们怎么搅一块儿去的?”
    赵显文没听明白沈桃花话里的意思,转头问了一句,这不怪他思虑不周,而是这些越熟悉我的老同学越无法想到,我早已成为一个身背两条人命的术者。
    即便那是两名同样凶悍的恶匪。
    “我同事,跟我一块儿去杏花村小学,他教语文,我教数学。”
    沈桃花无奈一笑,说道,大概也觉得这世界太小了。
    “张一凡,原来你要去杏花村?”
    赵显文扶了扶鼻梁上的眼睛,微微有些诧异的问了一句。
    前几天刚和他喝了饯行酒,席间只说我去当老师,却未提起是去杏花村,更没说是和沈桃花一起,如今前因后果全搅在了一起。
    “老板安排的,刚上班总不能挑肥拣瘦。”
    我和气的说道。
    “你倒是好脾气,送你去哪儿?”
    赵显文对我一向没有什么官架子,摇头一笑,随口问我。
    “往南郊山路走,我们车停在那边儿呢。”
    我点了点前路。
    “你们钻的这地儿也够偏的。”
    赵显文看着空荡荡的道路,感慨一句。
    “我女朋友住明山公园,必经之路。”
    我解释。
    “张一凡,咱班同学都说你是情圣,当年我还没发现,现在服了,随便勾勾手指头就能拿下个白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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