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天籁之音(1)-《快穿之苦情女配美又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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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莎莎催促道,看向她的目光时嫉妒又带着快意。

    只要陆卿月签下这份合同,日后有她好受的!

    两人轮番劝她签合同,旁人听了都会误以为这份合同有多好,能让她们说成这样。

    陆卿月拿起合同,杨莎莎立即递笔过来,着急的模样恨不得能帮她签下这份合同。

    她没接,而是在认真翻看合同。

    杨莎莎脸上的表情微扭曲,给脸不要脸是吧?等着!

    “陆小姐慢慢看,有什么不懂的地方随时可以问我。”

    谭晓雨说得一脸坦荡,好像合同没有任何问题一样。

    她是做事老练的老油条,一点也不担心陆卿月能在合同里看出一点不对苗头。

    相对于她的镇定,杨莎莎就有些坐立不安,给谭晓雨投去询问目光,对方却只给一个眼神。

    杨莎莎没能理解她的意思,合同里有问题她是知道的,现在陆卿月在翻看合同,就一点也不担心?

    虽然陆卿月看起来是很好骗,但也不能完全放心吧?

    在她看来,让陆卿月看两页后就该催她签合同,威逼利诱连哄带骗的都来一套,不信签不下这份合同。

    谭晓雨不说,杨莎莎想了想,嗲声道:“月月,合同看看就行了,快签吧,谭姐很忙的,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这句话毋庸置疑说到谭晓雨心上去,那个房中介说自己看中的那套房很抢手,她也得抓紧时间去盘下。

    陆卿月充耳不闻,依旧不紧不慢的看合同。

    这份合同可以说是卖身合同,要是签下了,人身自由就得跟她说拜拜。

    十五年的合同,这不就是卖身契吗?

    每天得直播十二小时,这跟进厂打工有什么区别?甚至还不如进厂拧螺丝。

    这还不算最严重的,最严重的一条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直播的主题,必要时还能要求乙方去参加宴会。

    这条规定看似正经,实则最坑的就是它,这不妥妥的拉皮条生意吗?

    最后一条也让人无语,若是不遵守合约里的任一一条或者违约,都需赔付甲方三亿。

    没错,是三亿,不是三千万。

    有些条约写的很笼统,就是在跟你咬文嚼字,特别容易掉进甲方所设的陷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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