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隆达王国-《神皇傲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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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王和各省的总督都有自己的军队,使用的武器包括长矛、大刀、投掷用的短标枪和防护用的盾牌等,以及后来从奴隶贩子手中购得的少数枪支。军队用于对外扩张和捕捉俘虏。另有近卫队负责都城的治安。
    隆达国王虽然拥有国家最高统治权,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王后、贵族会议和民众大会的制约。根据隆达传统习惯,王后“罗孔克莎”的意见对决定王位的继承有特殊的影响,贵族会议队已故国王的两个正妻的儿子中选出新的“姆旺特”时,必须征求她的同意方可登基。平时,“罗孔克莎”的权力象一个大酋长,自设一个归她管辖的朝廷,收授大臣们的贡品,她的意志不受丈夫的限制。贵族会议除了有权决定国王的人选外,还可对国家事务提出咨询性意见,并对国王的意志起牵制作用。国家的另一重要机构是民众大会,它有权批评“姆旺特”的过失,甚至将他废黜,一些重大事件也由民众大会表决决定,如向异族宣战、道路的开闭等。
    国王的权力受到上述三个方面的很大影响,说明在隆达王国里原始社会的残余保留较多,军事民主制时代的痕迹仍依稀可见。在隆达王国的早期历史中,氏族组织尚占有重要地位。有着共同女祖先的一些血缘亲属构成的氏族,依然聚族而居,氏族酋长享有祭司和司法的职权,只是增加了在本族征收贡赋的任务。隆达王国这种落后的社会发展状况,是与它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分不开的。在17和18世纪,农业经济在隆达人生活中占主导地位,但铁制工具使用较晚,并且尚不普及;手工制作包括制陶、织布、晒盐和缎打铜质制品等;集市贸易很早就已产生,而且在大西洋商业经济的影响下出现了从事长途贸易的商队,贩运诸如欧洲金属器具、巴西烈酒、烟草和亚洲的纺织品,以及当地的土特产。
    三次社会大分工虽然都已出现,但均未完成。他们属于定居的农业民族,可是在落后的生产工具的限制下,农产品尚不丰富,有时还需要靠打猎、采集和捕鱼补充粮食的不足。专门以手工劳动为生的手工阶层以及手工业内部的进一步分工尚未产生,直到奴隶出现后依然如此。这种特殊现象或许是隆达社会性质较难断定的一大原因。多种社会经济形态的并存,不仅在隆达人中存在,在刚果河流域的许多地区都是如此。
    在隆达王国的中央朝廷里,大臣最初是一些图邦古长者。他们代表隆达人的祖先,也是贵族会议中的主要成员。他们同各个家族的首领一起,共同维持新旧统治之间的平衡。后来,随着频繁向外扩张,在朝廷里又增设了一些军事首领的职位,并按他们在战场上担任的职务,分别称为“侦察”、“侧翼”和“尾翼”。在朝廷之下,国王在各地设置的重要官员是“基卢卢”,他们与传统的大酋长不同,一般与所管辖的地区没有血缘关系。在19世纪中期,据说有36名“基卢卢”向“姆瓦塔·雅姆沃”纳贡。对于离首都较远的行政官员,国王还派了许多王室使者进行监督,在隆达语中他们被称为“图克瓦塔”。这些使者实际上是国王在外地的直接代理人,兼管国家的商业,监督商队,护送外国旅行者,保护王室对某种商品的垄断以及惩罚那些逃避捐税和关税的人。
    国家收入主要来自赋税、依附部落的贡品和从邻近地区抢来的财物。收税是“基卢卢”的一个重要职能。他先从自己管辖区里征收赋税,一般是实物税,再把它送给王室代理人。靠近首都的地区,通常交纳淡酒和粮食;而较远的地区则交纳盐、铜,或其他手工产品,如生产工具、武器、棕榈油和酒椰纤维织品、土罐子和篮子之类;靠近边境的地方,由于常同外族作战,便向朝廷上交一些战利品和猎物,尤其是象牙和奴隶。国王在收到各地的贡品后,除留下一部分供自己和朝中大臣消费外,其他的则回赠或赏赐给不同地区的进贡人。这样,无形中构成了一个地区与另一个地区通过国王而进行的贸易网络。这种贸易网络对隆达政治结构的稳定起了重要作用,也增强了隆达国王的威信。后来,国王还把奴隶、象牙等贡品同周邻地区和欧洲商人进行物物交换,发展对外贸易。
    18世纪期间,葡萄牙人和来自大西洋沿岸的非洲人都没有获得直接通过隆达势力范围的权利。他们同隆达内地和东部地区的贸易主要通过隆达臣民,或者由间接的中间人进行,如卡桑吉地区的英班加拉人。大约在18世纪上半叶后期,一支英班加拉人的商队首次抵达隆达的穆散巴。凡是外邦来的商队,通常由“图克瓦塔”把他们领到一个指定的、靠近王室都城的营地。在这里,“姆瓦塔·雅姆沃”对其所有商品首先进行挑选,挑剩下的才被允许拿到外地交换。在这种贸易中,隆达人输出奴隶、象牙、铜锭、棕榈布,换取来自安哥拉的烟草、葡萄牙的工业品、枪枝和来自印度的棉布和丝绸。当时,从非洲西海岸的罗安达到非洲东海岸的基尔瓦有一条横贯非洲的商路,而隆达人正处在这条商路的中央。
    隆达王国向外输出奴隶以购买海外工业品,大约始于18世纪初。随着隆达对外贸易的扩大和美洲大陆对奴隶需求的增加,奴隶在隆达王国的输出品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被卖出的奴隶大部分是战俘。当时,一族向另一族的突然袭击非常普遍,尤其是在北部和东北部的卡隆维族、卡尼奥克族和开赛河中游各族中。这些袭击不同于过去旨在争夺商道、猎场控制权的战争,它完全是为了获得战俘而策划的。奴隶的另一来源产生于隆达社会内部,诸如把各种罪犯改判成奴隶、因欠交税收而沦为奴隶等。
    向外输出大批奴隶,严重削弱了隆达国的社会和政治结构。葡萄牙商人及其非洲代理人为了摆脱隆达国王对贸易的垄断,获得更多的奴隶和更大的利润,他们往往同隆达的一些地方首领和附属国直接交换物品、奴隶,从而破坏了隆达原有的贸易网络,使中央财政收入减少。附属国和地方首领商业财富的增加,特别是枪支占有量增多,提高了他们自己的威信,使他们有力量同中央政权对抗,这是隆达帝国后来走向分裂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奴隶人口的大量丧失,对地广人稀的隆达来说,造成劳动力更加短缺,影响了隆达国的经济发展。
    隆达的奴隶除了输出以外,也有一部分留在当地从事各种生产活动。这种奴隶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所谓官奴,人数较为集中。根据隆达王国的内部移民计划,奴隶被带往首都“穆散巴”周围的土地上,替国王和其他贵族耕种,收获物除上交给主人一部分外,自己也留下一些,处境比在欧洲人种植园里的奴隶要好。经过一段时间,奴隶在吸收了主人的文化、获得主人的信任以后,他们就被并入主人团体,这时候的奴隶同一般自由民的区别已经很小,在穿着、饮食方面几乎一样。另一类奴隶是贵族、酋长以及部分富裕平民家庭里的私奴,或称家庭奴隶。他们人口分散,其作用和地位大致与刚果王国的家奴相同。经过数代以后,这类奴隶一般都被主人同化,成了主人家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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