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五百块-《我的斩仙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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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一回来,就爬在平忠华脚下摇尾乞怜,做着各种谄媚讨好,终于感动了平忠华,决定放它一马。
终究是养了好几年的狗,是有感情的,真要煮了它,平忠华还真舍不得。
何况二哈经历了这次大变后,真聪明,往往一个眼神,它就能顺着主人的目光,飞快的给平忠华叼来他想要拿的东西。
这样的次数多了,平安大伯就洋洋得意起来,吹牛道:“瞧,我家的狗就是不一样,整个镇子上的狗,加在一起都没有它聪明。”
就连老爷子瞧了,也觉二哈机灵,大叹浪子回头金不换,平家宅子果然风水宝地也,还顺便骂了一下平忠井,以二哈作教材,恶心得平忠井险些没气晕倒。
不过,平忠华这股得意劲没高兴多久,他就发现二哈变了。
似乎在确定了主人不会宰它后,二哈已经不怎么甩平忠华了,每天除了踩着点的回去吃狗食外,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跟着平安跑。
平安去上学,它就蹲在校门口一直守着,然后一路尾随回家。
平安凌晨四点多起床收鱼,往装鱼的箩筐里灌入灵气,它就在一旁羡慕着。
哪怕平安去撒尿,二哈都要跟着,算是认定了他一样。
“好麻,老子这条狗算是白养了。”几次教育无果,平忠华总算知道,自己喂养的是一条白眼狼。
现在,当平安看着旺财那一狗脸“再来一次”的渴望表情,平安灵光一闪,彻底的悟了。
再联想到自己之所以变得这么聪明这么帅,完全是金葫芦内灵气的功劳,如果自己将灵气灌一点给五佰块,它会不会也变得聪明?
想到,平安就做。
一开始,效果不太明显,可是一个星期后,小狗狗如打了鸡血一样,变得机灵起来,握手、叼皮球、跳圈圈都已经是小儿科了。
小狗狗现在已经学会了自己每天一大早,就出门去撒尿拉便便,然后回来叼着平安的鞋子叫他起床。
而半个月后,五佰块已经能跟着平安满山的跑,开始追逐山林里的一些如松鼠样的小动物。
自然,这其中也有二哈的身影,大概连它自己也知道,它是二娘生的,不奢望能有五百块那样的待遇,起码也得给口汤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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