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豪门社畜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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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儿干嘛呢?”

    何毓秀推门走出来,玻璃门上方的木鱼风铃发出哒哒的撞击声,金煦偏头去看,入目的先是一抹闪烁至极的阳光,将他的发梢一瞬间照的让人看不清晰,但很快又老老实实地退后,仅仅只是在他的头发与脸庞边缘蒙上半边金光。

    “看什么呢?”何毓秀微微偏头,这下子,连睫毛尖尖上都带上了光。

    金煦的呼吸不自觉地开始乱了起来,他想要移开视线,却又难以移开,只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

    谁说何毓秀不喜欢他?他要是不喜欢他,怎么会在自己面前露出这样可爱的一面?

    那脑袋倾斜的恰到好处,浓睫闪动的时候连阳光都要悄悄躲避,有谁会在不喜欢的人面前做出这样的姿态?

    何毓秀朝他走了一步,金煦的喉咙依旧像是被堵住了一样。

    看,他走出了光,专门向自己走了过来,为了见他,把追逐他的阳光都甩在了身后,谁敢说何毓秀不喜欢他?

    一只手在他面前晃了两下,金煦垂下了睫毛,手指克制地收缩。

    明明距离还有一臂多远,他却好像已经嗅到了对方身上的体香……按理说,人类的嗅觉并不擅长在这种距离感知到细微的气味分子,尤其是体香这种更多源自于皮肤分泌物与个体气息混合后的复杂信号。

    可就此刻,他分明闻到了,不是源自于鼻尖,而是来自大脑皮层,仅仅只是这种距离的靠近,都让他隐隐有些头皮发麻。

    理智驱使他稍微退后了一步:“什么事?”

    “不是去上班么,什么时候去?”

    鬼使神差一般,他说:“晚点也没关系。”

    确实没人要求他必须要准时到公司,但这么多年来他已经习惯了每天去公司,因为何毓秀是个工作狂,在公司里他可以随时随地配合何毓秀……他忽然感觉心脏又有点像是要难以控制。

    他陡然意识到了自己多年来一直每天准时去公司报道并不是因为他有多想掌控金曜,而是因为他喜欢何毓秀。

    他早就喜欢何毓秀了,只是他的身体不知道。

    何毓秀点点头,道:“一起走走?”

    南堤一号春夏四季都很美,何毓秀与他一起穿越过宽阔的草坪,看到金绍霖已经带着边牧去了狗舍那边。立秋之后,空气中的热度明显有所减退,再过半个月,江那边的枫林也要红了。

    金煦与他走在一起,肩膀之间隔了大约一拳的距离,他安静地感受着那段距离,努力跟上对方肩膀晃动的频率,不舍得拉远,也不敢靠近。

    “看看这个。”何毓秀把手机递了过来,道:“人长得挺漂亮的,从性格介绍来看,跟你也是互补的类型。”

    金煦看着他递来的照片,恍惚的神色稍有退却,他没有直接拒绝,而是拿过来仔细看了看,道:“眼睛太大了,跟脸比例不适配。”

    “……哪儿不适配了?”

    “这个照片明显修过。”金煦指给他看:“正常人的左右下颌骨应该存在轻微非对称,而这个角度下,另一侧的面廓理应略有突出。但他这里呈现的是一条几乎完美的半圆弧线,属于过度平滑处理,不符合人体骨骼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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